租车抵押获利30余万,获刑16年!
2021-04-24 来源:本站

越南29岁的岘港DA NANG Nguyen Thanh Luan租了3辆汽车,并用其抵押了10亿多越南盾(1亿越南币=28151.2787元)。
根据起诉书,在2020年2月底,Luan先生在广南市特里先生的店里租了一辆马自达,并提前付了4天租金。随后,Luan开着汽车到普霍先生的当铺里做抵押,双方签订了借款金额为3.5亿盾的合同。到还车时,特里先生无法联系Luan先生,查了下位置,发现这辆车在普霍先生的当铺里。
2020年3月25日,Luan到Vios汽车租赁公司租了6天的车,提前支付了500万盾。与之前的“套路”一样,被告将汽车带到Nguyen Le Ni Na女士的当铺以抵押贷款,共计3.1亿越南盾。Luan还抵押了从另一家公司租用的马自达汽车给Na女士,贷款金额为4.3亿盾。
Luan先生于2020年4月15日在一个月内花费了近11亿越南盾,之后去了岘港警察局自首。
在今天的庭审中,Luan诚挚地承认了自己的罪行,受害人还申请减轻被告的刑罚。但是,法官指出,这是一个特别严重的情况,被告还犯下了两次或更多次的犯罪。这是一种加重情节的情况,因此有必要判处严格的刑罚。
月租价是打包特价,不···